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努力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2015年06月09日03:49

人民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了依法治国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先,请您谈谈四中全会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好吗?

李鸿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历史地位非同一般,主题意义非常重要。这次全会专门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依法治国作为全会的核心主题、作为建设国家治理体系的重点,这在党的中央全会上尚属首次。

全会集中全党、全国人民和全社会的思想共识与行动智慧,科学回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选择,勾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现方略,开辟了制度建设新境界,开启了法治中国新征程。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未来方向,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宣言书、动员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方针原则和根本遵循,体现了我们党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对法治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肩负历史使命的责任担当。我认为,这次全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性成果就是,我们党的执政方式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了新的飞跃,我国制度文明、法治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实现了新的跨越,“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深深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因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用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发展。具体来讲,要做到三个“充分认识”:一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需要。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从愚昧走向文明、从人治走向法治,整个社会都需要法治来稳定秩序。依法治国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我们要顺应并科学运用这个规律。二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是长期的,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需要从法治层面进行战略思考和谋划。三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符合人民群众共同意愿的需要。法治建设既关乎国家治理,更关乎百姓福祉,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根本权益。

人民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共有3大板块、7个部分,全文13000多字,内容十分丰富,内涵非常深刻。请问,应该从哪些方面来重点把握?

李鸿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内容十分丰富,内涵非常深刻。我们既要从整体上把握,又要注意抓住重点,深刻领会全会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我认为,应该重点把握以下“六条”:一是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二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三是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四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五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六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部署,坚决破除束缚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上述“六条”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怎样建设法治等重大问题,是对全会精神的高度凝练,为我们落实好全会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基本遵循。

人民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请您对此为广大网友作一下解读好吗?

李鸿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重要标志,又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独特政治优势。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进程中,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依法治国本身就是我们党的执政方式,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是题中应有之义,是第一要义,是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领导核心地位的具体体现。坚持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也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遵循一般法治建设的规律,又有其特殊的国情,除了中国共产党,没有其他任何政党能够担此重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法治建设中的社会稳定。

《决定》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依法治国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具有全局性,不只是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的局部工作,而是牵动国家全局;具有综合性,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诸多方面,涉及立法、司法、行政多个部门;具有长期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社会发展必然的、渐进的历史进程,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主心骨”,筑牢“压舱石”。只有这样,才能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才能保证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方面将国家意志落到实处。

人民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请您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好吗?

李鸿忠:“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我认为,《决定》提出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是要求我们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所谓“法治精神”,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是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秩序、安全、人权以及权利义务一致性等法治价值观的结晶体,是法治建设的精神支柱,也是法治实践的动力源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纽带和动力之源,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具体法治实践中。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是我们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立足法治建设新常态,对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深刻认识和理论创新。

法治精神、法律信仰是现代社会和政治文明的基石。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比较突出。其重要原因是法律的权威性还不强,法治信仰、法治理念还没有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精神、法治思维还没有深入人心,宪法法律还没有成为人们的普遍遵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律权威,推动树立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等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这体现了党经过长期实践后,在法治建设规律认识上得到了升华,抓住了法治建设的关键,具有很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把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律权威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重中之重。具体来讲,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要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这是关键;二要培育全体公民法律信仰、法治理念,这是基础 ;三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是重点。

人民网:2012年6月,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建设“五个湖北”,其中建设“法治湖北”是实现“五个湖北”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这两年,湖北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可喜成绩,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好吗?

李鸿忠:2012年6月,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包括法治湖北在内的建设“五个湖北”的战略目标,并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要求,明确了“法治湖北”建设的实现路径。

在科学立法方面,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化的重要基础。建设“法治湖北”,首先要有法可依,且有良法可依。为此,我们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精心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立法。省委加强领导、省人大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省政府大力支持配合、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专家学者建言献策的“五位一体”立法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在严格执法方面,强化行政权力制约。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近年来,我们坚持严格执法,着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解决“治本”的问题。一是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营造“事项最少、环节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奠定基础。现在,湖北已成为全国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份。二是注意处理好执法中“软”与“硬”的关系。以保护企业权益为例,我们出台了服务企业发展的十六条意见,组织开展“法治湖北企业行”行动,从执法目的、手段、时机等方面建设性考虑问题,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改革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努力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在公正司法方面,时刻彰显公平正义。“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始终坚守的价值追求和历史使命。近年来,我们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积极探索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有效措施,不以行政干预司法。在司法实际中,我们着力推进审判公开,要求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公开审判;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不断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在全民守法方面,始终坚持法治信仰。“法立而不守,辄曰法之不足,此固古今之大病也。”社会主义法治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愿望和根本利益的反映和体现,自觉遵守法律是对全民的基本要求。两年来,我们注重引导干部群众坚持法治信仰,努力营造学法守法氛围。一方面,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论语》有句话说得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法治文化建设中,我们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提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面推动改革的能力。另一方面,着力推动全民守法。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营造了全民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人民网:请问,下一步湖北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湖北方面将有何打算?

李鸿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的重大举措有180多项,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全面提升法治湖北建设水平。具体来讲,将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抓根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湖北,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这是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法治起源于西方,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较之封建主义人治和专制理念具有文明意义上的历史进步性。但是西方资本主义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并不具有普适性,更不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唯一坐标,对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照搬照抄,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十分有害的。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湖北,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但无论怎么创,也不能嫁接西方“三权分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无论怎么改,党的绝对领导不能改。

第二,抓体系。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必须抓好体系建设,这是重点。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有法必施,让法律成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一致遵循,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必须加强法治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于干预执法、执法违法、玩忽职守的行为,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都要严格追究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和办事人的责任,加快形成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必须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必须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第三,抓基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基础十分重要,只有打牢稳固的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落到实处,法治湖北建设才能取得实效。我们将大力培育全社会法治文化,培育公民法治精神。特别是要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法律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崇尚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我们将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大基层投入保障,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完善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和考核范围。要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把法治湖北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积极探索具有各地特色的基层依法治理的新路子。

第四,抓队伍。法治建设,政策性、专业性强。推进法治建设,关键是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一是抓好立法、执法、司法专门队伍建设。要坚持政治挂帅,锻造一支政治坚定、忠诚可靠、忠于法律、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治专门队伍。二是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既要严格律师行业管理,又要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引导,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三是抓好法治理论人才队伍建设。湖北高校众多,特别是法学院所科研人才和法科学生之多,这些人才是我省的宝贵财富,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独特力量,要充分发挥他们在探索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体系、培养法治人才方面的作用,使其在法治湖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