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委书记李建华:领导干部要当好推进依法治国的表率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5年06月09日03:58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央着眼于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重要责任,必须带头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责任主体、执行主体,在建设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举足轻重。当前,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吃透内涵、把握精髓,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要带头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学法懂法,增强法治意识,善于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做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使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要带头依法办事,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既是一种政治责任,也是一种法治责任,把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严守党纪国法,坚持依法行政,注重法情并重,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能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到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决不能让执法和司法出现“真空”、挂了“空挡”。

要带头推进司法公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旗帜鲜明地支持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根本上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既要树立严格的考核导向,也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要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衡量一个班子的工作,就要看依法执政的情况怎么样,考核领导干部的实绩,也要把依法行政作为硬杠杠、硬约束。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能不能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把遵纪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标准,对法治意识淡薄的干部坚决不能使用,对目无法纪、违法乱纪的干部坚决予以查处。